涉偷拍少女官指形跡可疑 休班警獲判無罪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08/17 19:57
男休班警員涉嫌在去年1月在港鐵旺角站的扶手電梯,以安裝在波鞋上的攝影機,偷拍一名17歲少女的裙底,他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,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裁判官裁決指,不接納被告自辯指遭警員插贓嫁禍,及解釋身處旺角的原因,雖被告形跡可疑,但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在扶手電梯上重複伸出腳,以及是否踏前於事主的裙底下拍照。
裁判官裁決時續指,雖然涉案的攝錄器材在被告身上搜出,內有記億卡,但並沒有儲存案發時所拍的影片或照片,另控方未能舉證證明被告案發時確實的位置,女事主及其男友亦未有目擊事件,遂裁定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,故裁定他罪脫。
控罪指案件時為警員的被告英裕泰(34歲)於去年1月21日,在旺角港鐵站近出口E向上移動的扶手電梯,重複地將其右腳踏前至X的裙底範圍內,用以拍攝X的裙底影片。